有钱了不起!

unsheath 发表于 2006-11-07 14:26:00

老萨被判绞刑了,以反人类罪的名义,小布什称此判决为伊拉克人民推翻专制统治建立法制社会的一座里程碑 奇怪的是,推翻了专制统治的伊拉克人民并未向布什一样欢欣鼓舞,相反,昨晚又有5名驻伊美军永远地倒在了伊拉克的领土上。如果说148名无辜村民的枉死说明萨达姆罪无可赦,那么小布什是不是也该被处以相同的刑罚呢?自美军入侵伊拉克以来,多少人的生命都留在了中东土地上,这些人中,有伊拉克的抵抗力量,有美英联军士兵,更有着无数无辜的人,他们没做错什么,却无端地承受着天降的横祸,遭受着国际警察对家园的粗暴践踏。

伊拉克可能存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引发的一场战争。即使无凭无据,连联合国颁布的“许可证”都没有,美国还是理直气壮地带着他的小秘GB和猎犬AUS闯入了中东沙漠,以为民除害的姿态开始了公然的扫荡。眼看着入侵的理由根本不存在,小布什立刻更改方案,将寻找武器转向为倒萨,这一招倒也奏效,至少赢得了一批伊拉克反萨人士的拥护。小布什真应该好好褒奖一下告知他们萨达姆行踪的那位,没有他,很难想象美国导演的这样闹剧该如何收场。但美国低估了伊斯兰教国家人民的政治觉悟,就算萨达姆倒台是众望所归,也并不意味着美国会被伊拉克人民视为救星,更不能指望在这片土地上建立新的殖民地。拉倒了萨达姆的肖像赢得了许多人的掌声,但这些掌声在美军竖起星条旗后立刻变成了更为响亮地抗议。推翻了暴政丝毫不能改变侵略者的实质,而美军在伊拉克的继续驻留和帮助伊拉克“重建秩序”受到了伊拉克人的强烈反抗和抵制,据统计,战争结束后美军的伤亡人数远远大于死于战争的人数。

而这场战争导致的绝不仅仅一长串且还在与日俱增的伤亡人员名单,还有无数经历了丧亲之痛的家庭,社会与经济秩序基本荡然无存的伊拉克,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党派之间无休止的纷争,国家之间可能数代都不能弥合的仇恨,曾经富庶的中东变得混乱、惶恐而贫穷……

打也打了、闹也闹了,作为小布什入侵理由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却依然毫无踪影,甚至连沾边的东西都不存在。但这又如何,小布什依然稳坐江山,将美元和眼球一并收入口袋。而国际社会却出奇的安静,没有国家强烈谴责小布什的做法毫无道理,没有人提出要追究小布什的责任。时至如今,若说萨达姆被判绞刑算是当年残忍罪行的报应,那谁有该为伊拉克战争中死去的众多无辜平民及应招参战的美国士兵负责呢?

不公平?又能怎样?谁让美国有钱呢?谁让美国把握着世界经济的命脉?动辄就掏出的制裁牌对哪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打击,甚至联合国也会退让三分。

 

这样的事实并不少见:

98年,美国轰炸了我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后,以“误炸”作为理由搪塞。一个拥有精密卫星定位系统的国家犯了这样低级的错误似乎匪夷所思,不过美国也在不断地用行动“证明”着再精确地系统也会出现失误,雅典奥运会上,美国射击选手将最后一发子弹误射到我国运动员的靶子上,将一枚金牌作为那颗“误投”炸弹的补偿;伊拉克战争中,美军还屡屡将炸弹扔到自己小秘GB的家里。

 

美国亲自主张制定《核不扩散条约》,但至今,他自身并未加入到此条约中,问其原因,曰:我们研究核武器的目的是为了防御,不是为了进攻。呵呵,笑话,别人为了相同目的而研究核武器时美国又要横加干涉?这世界上唯一对其他国家使用过原子弹的国家不正是美国吗?

 

美国某电视公司重金买下了2008年奥运会的播映权,因此要求08年时,将许多美国人民感兴趣的体育项目的决赛安排在北京时间下午进行,这样才可以满足美国观众能够在黄金时间收看。真是可笑到荒唐,更荒唐的是,据说奥委会的官员居然首肯了叉的要求。中国人为了这届奥运会,用了多少心血,真要是这么个安排,真TMD窝囊。

凭什么呀?比赛由别的国家承办时,中国的老百姓大半夜不睡爬起来看比赛,容易吗?好容易自己承办一次,时间还得由着别人定,说得过去吗?且不说这些钱中有多少真正能进到中国的帐上,单说这么件新鲜事,在澳大利亚可能发生吗?在希腊可能发生吗?在韩国可能发生吗?为什么到了中国,日月全都换了“新天”。
中国还不够强,中国还不够硬,中国人还没有学会说“不”,对于美国这种无理要求,就一个字:“不”!转播权,叉爱买不买,爱看不看,反正美国人有的是钱,打着波音的看现场比直播更爽;世界上不是只有美国一个国家,还就不相信转播权卖不出去。

唉,只是自己的胡思乱想而已,或许国家有国家的考虑,有国家的难处,只是中国人腰板硬起来那天,希望不要太久。

 

“有钱了不起”,以我的性格,说出这句话时,一定是用疑问的口气,钱在我眼中只是不可少也不可多的王八蛋;而如今种种,我阿Q般的骄傲被打得支离破碎,只能无比庄严地说:“有钱就是了不起!”

关键词(Tag): 美国 战争 嚣张 绞刑 有钱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